ㄊㄞˋ tài
部首
總筆畫
14
部外
10
倉頡
IPP
  1. 情狀。如:「」、「」、「姿」。
  2. 語法學上指通過一定的語法形式表示行為動作與主體的關係。一般分為兩種:(1)主動:行為動作由主體發出。如:「他玩球。」(2)被動:動作由主體承受。如:「球被他玩。」中文的被動常用「」、「」等虛詞來表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