詞語 取解 ㄑㄩˇ ㄐㄧㄝˇ qǔ jiě 唐宋科舉制度,選送士子應試進士第,稱為「取解」。《宋史.卷一五五.選舉志一》:「初,禮部貢舉,設進士、九經、五經、……明經、明法等科,皆秋取解,冬集禮部,春考試。」宋.魏泰《東軒筆錄》卷十二:「歐陽文忠公年十七,隨州取解,以落官韻而不收。」 今日免費額度已用完 開通進階版,繼續無限查詞 你今天查看新詞的免費額度已達上限,已看過的詞仍可重複查看。 開通進階版 也想看成語典故和筆順教學?升級專業版 在 App 中打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