ㄉㄧˊ
部首
總筆畫
14
部外
11
倉頡
VYCB
  1. 正妻。《幼學瓊林.卷二.夫婦類》:「正妻謂之。」也稱為「室」。
  2. 子。指正妻所生之子。《左傳.文公十七年》:「歸生佐寡君之夷,以請陳侯于楚而朝諸君。」
  1. 正宗的、不是旁支的。如:「」、「」、「」、「長子」、「脈相傳」。
  2. 家族中血統最近的。如:「」、「堂兄弟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