ㄒㄧㄥˊ xíng
部首
刀
總筆畫
6
部外
4
倉頡
MTLN
名
  1. 法律上處罰罪犯方法的總稱。如:「刑罰」、「死刑」、「徒刑」。《論語.為政》:「道之以政,齊之以刑,民免而無恥。」
  2. 常法、典範。通「型」。《詩經.大雅.抑》:「罔敷求先王,克共明刑。」
動
  1. 殺害。《史記.卷八六.刺客列傳.聶政》:「重自刑以絕從。」《呂氏春秋.慎大覽.順說》:「刑人之父子。」
  2. 取法、效法。《禮記.禮運》:「刑仁講讓,示民有常。」
  3. 正。通「型」。《詩經.大雅.思齊》:「刑于寡妻,至于兄弟,以御于家邦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