ㄅㄧㄠˇ biǎo
部首
總筆畫
10
部外
8
倉頡
OQMV
  1. 分給、分派。《集韻.去聲.笑韻》:「,分與也。」宋.蘇軾〈奏浙西災傷第一狀〉:「巡門米,攔街散粥,終不能救。」元.劉時中〈端正好.眾生靈套.倘秀才〉曲:「比及燒昏鈔先行擺布,散夫錢僻靜處與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