ㄗㄞ zāi
部首
火
總筆畫
7
部外
3
倉頡
VVF
名
  1. 水、火、刀兵、荒旱等自然或人為禍害的通稱。如:「水災」、「火災」、「旱災」。《國語.周語下》:「古者,天災降戾,於是乎量資幣,權輕重,以振救民。」
  2. 不幸的事。如:「招災惹禍」、「沒病沒災」。
形
  1. 受禍害的。如:「災民」、「災區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