ㄩㄝˋ yuè
部首
總筆畫
6
部外
4
倉頡
BLN
  1. 古代一種砍斷雙腳的刑罰。《漢書.卷二三.刑法志》:「罪五百。」
  1. 砍斷雙腳。如:「自而死」。唐.元稹〈出門行〉:「其兄因獻璞,再不履地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