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語

錢可通神

ㄑㄧㄢˊ ㄎㄜˇ ㄊㄨㄥ ㄕㄣˊ qián kě tōng shén

釋義

唐張廷賞辦案,最初,嚴令十日內查明。隔日有小帖書明奉錢三萬貫,請張作罷。張廷賞大怒,下令加速查辦。不料,第三日增為五萬貫,第四日又增為十萬貫。張以為錢至十萬,連鬼神皆可買通,恐惹禍上身,此案便不了了之。典出唐˙張固˙幽閒鼓吹。比喻金錢效用極大,有了錢,什麼事都能辦得到。元˙無名氏˙鴛鴦被˙第四折:「大小荊條,先決四十,再發有司,從公擬罪,錢可通神,法難縱你。」文明小史˙第四十三回:「自古道,錢可通神,他雖然又化了萬把銀子,到底還有二萬多沒有拿出來。」或作「錢能通神」。